孔祥熙敛财PPT
孔祥熙(1880年9月11日-1967年8月16日),字庸之,号子渊,山西太谷人,祖籍山东曲阜,生于太谷县一个亦商亦儒的家庭,孔子的第七十五世裔孙。中华民...
孔祥熙(1880年9月11日-1967年8月16日),字庸之,号子渊,山西太谷人,祖籍山东曲阜,生于太谷县一个亦商亦儒的家庭,孔子的第七十五世裔孙。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亦是一名银行家及富商。孔祥熙的妻子为宋霭龄,岳父是宋嘉树。孔祥熙与宋子文、蒋介石为姻亲关系,孔祥熙长期主理国民政府财政,主要政绩有国民政府币制改革,中国民生银行和中国国货银行的创立、中国建设银公司的改组。孔祥熙因善于聚敛财富,有“孔财长”之称,其妻宋霭龄则戏称孔祥熙为“孔方兄”(因外圆内方的铜钱被称为孔方兄)。敛财手段一、利用职权,贪污公款孔祥熙在担任财政部长和行政院长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贪污公款。他通过设立各种名目的“特别费”、“补助费”、“慰问金”等,将大量公款据为己有。这些款项往往数额巨大,动辄数百万、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这些公款被孔祥熙用于购买房产、股票、债券等,或者存入银行获取高额利息。据估计,孔祥熙在任职期间贪污的公款数额高达数亿元。二、巧取豪夺,中饱私囊孔祥熙在担任财政部长时,还通过巧取豪夺的方式,将大量国家财富据为己有。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强行将许多企业的财产、资金、利润等划归自己所有。例如,他强行将中国银行的财产、资金、利润等划归自己所有,并任命自己的亲信担任中国银行的要职。此外,他还通过发行公债、增加税收等手段,将大量国家财富转移到自己的手中。三、勾结外商,操纵金融孔祥熙在担任财政部长时,还积极勾结外商,操纵金融市场。他与外国银行、财团等勾结在一起,通过操纵汇率、利率等手段,获取巨额利润。例如,在1930年代初期,孔祥熙与美国摩根财团勾结在一起,通过操纵汇率等手段,使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此外,他还通过发行外币公债等手段,将大量国家财富转移到外国银行、财团的手中。四、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孔祥熙在担任财政部长和行政院长期间,还滥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自己的亲友安插在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担任要职。这些亲友往往不具备相应的才能和素质,但却因为与孔祥熙的关系而获得了高薪和权力。他们利用这些权力和机会,大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为孔祥熙的敛财行为提供了便利。敛财影响一、破坏国家经济秩序孔祥熙的敛财行为对国家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他通过贪污公款、巧取豪夺等手段,将大量国家财富转移到自己的手中,导致国家财政严重赤字、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此外,他还通过操纵汇率、利率等手段,破坏了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损害政府形象和信誉孔祥熙作为政府高官,其敛财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他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行为,让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大大降低。这不仅影响了政府的正常运作和决策效果,也严重损害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三、引发社会不满和抗议孔祥熙的敛财行为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抗议。他的贪污、受贿、巧取豪夺等行为,让人们对他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产生了严重的质疑。人们纷纷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加以惩处和纠正。这些抗议和不满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加速了孔祥熙政治生涯的终结。敛财后果一、被迫辞职由于孔祥熙的敛财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抗议,他被迫在1944年辞职。他的辞职标志着他在中国政治舞台上的失败和落寞。此后,他逐渐淡出政坛,过上了隐居生活。二、受到法律追究虽然孔祥熙在辞职后躲过了直接的法律追究,但他在晚年仍然受到了一些法律纠纷的困扰。例如,在1950年代初期,他被指控涉嫌贪污、受贿等罪行,并被剥夺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此外,在1960年代末期,他还因涉嫌参与“四人帮”的阴谋活动而被捕入狱。虽然这些指控最终都没有得到证实,但他的名誉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三、遗产纠纷孔祥熙去世后,他的遗产引发了家族内部的纠纷。他的子女们为了争夺遗产而展开了激烈的争执,甚至不惜对簿公堂。这些纠纷不仅让孔祥熙的家族名誉受损,也让他的后代们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四、历史评价负面在历史上,孔祥熙的敛财行为被广泛批评和谴责。他被认为是一个贪婪、腐败、道德败坏的官员,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他的名字成为了贪污、腐败的代名词,被人们所唾弃。总结孔祥熙的敛财行为是他政治生涯中最为人所不齿的一面。他利用职权、巧取豪夺、勾结外商等手段,将大量国家财富转移到自己的手中,严重破坏了国家经济秩序和政府形象。他的行为引发了广泛的社会不满和抗议,最终导致了他的政治生涯的终结。虽然他已经去世多年,但他的敛财行为仍然被人们所铭记和谴责。这也提醒我们,作为公职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和自律,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念而毁掉自己的前途和名誉。反思与启示孔祥熙的敛财行为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反思和启示。首先,公职人员应该时刻保持清醒和自律,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能为了个人的私利而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其次,政府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防止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最后,社会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评价,让他们的行为受到广泛的关注和监督,从而促进公职人员的廉洁奉公和勤政为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