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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案例分析PPT

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大型互联网公司未经用户李某同意,擅自在其广告中使用了李某的肖像,并在广告文案中捏造事实,对李某进行恶意诋...
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法律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某大型互联网公司未经用户李某同意,擅自在其广告中使用了李某的肖像,并在广告文案中捏造事实,对李某进行恶意诋毁。同时,该公司还非法获取并公开了李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这些行为给李某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负面影响。法律分析肖像权肖像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互联网公司未经李某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制作广告,明显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名誉权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案中,互联网公司在广告文案中捏造事实,恶意诋毁李某,对其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构成对李某名誉权的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五条的规定,微信号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受法律保护,如果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散播对方微信号,则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互联网公司非法获取并公开了李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严重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法律后果根据以上分析,该互联网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李某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李某有权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的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互联网公司在商业活动中应当尊重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使用用户肖像、捏造事实诋毁用户名誉或非法获取并公开用户隐私信息。同时,也提醒广大用户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遇到类似侵权行为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