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PPT
婚姻登记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确立婚姻关系,并已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行为。婚姻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也是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下面详细介绍婚...
婚姻登记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确立婚姻关系,并已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行为。婚姻登记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程序,也是男女双方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下面详细介绍婚姻登记的相关内容:婚姻登记的法律规定1. 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是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根据这些法律法规,结婚和离婚是公民的自由,但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2. 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机构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这些机构在民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施结婚和离婚登记的行政行为。3. 婚姻登记的效力经过婚姻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是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定凭证,也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结婚登记程序1. 结婚登记的条件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您有任何违反此条件的行为,将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结婚必须男女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者必须离婚后再结婚,否则将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均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男女双方将无法进行结婚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不得以书面形式或者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将无法进行结婚登记2. 结婚登记的程序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由本人在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后自愿、郑重、真实地作出;不允许使用“自愿、同意、保证”等不真实的语言;没有以重大误解、被欺骗或胁迫等情形作出此声明;与其他结婚条件不符的声明无效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证件、声明等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等形式要件是否齐全进行审查;实质审查是对当事人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查,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与身份证件记载的相符;当事人有无不适合结婚的情形等受理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决定书》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决定书》补办结婚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申请补领婚姻证书,应当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属于结婚证损毁的,应交回损坏的结婚证;属于结婚证遗失的,应提交经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对的遗失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补办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补办;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不予补办并说明理由离婚登记程序1. 离婚登记的条件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您有任何违反此条件的行为,将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均已取得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取得离婚证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的途径一般为: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如果您没有取得上述证明书将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的户口均已注销如果您没有注销户口将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均已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您没有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将无法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必须男女双方的子女均已成年或子女均已取得独立生活能力证明如果您有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