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复议法解读PPT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行政复议法在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我为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适应改革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新要求、彰显我国行政复议国际影响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领导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要求落实到行政复议全过程各环节。在总则中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公正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在行政复议保障一章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行政复议法律制度,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方便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一是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将“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等事项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二是明确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先行告知被申请人;三是将经告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答复、相应证据材料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书面答复的视为被申请人同意申请人请求;四是规定被申请人不得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影响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五是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等方式查询;六是明确公民死亡后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七是明确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作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坚持“以我为主”为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行政职权的政府部门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同时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受理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事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新增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调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新增“调解制度和调解工作”专章。三是新增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四是新增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五是新增规定“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六是新增规定“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催告其履行”。七是新增规定“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有关规定处理”。八是新增规定“调解结案的案件需要重新审理的应当另行指派人员审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新增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二是新增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三是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自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部门备案”。四是新增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的义务,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适应改革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将“公共突发事件”纳入受案范围,明确“对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行政机关应对措施不服的”等事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不服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三是新增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先行告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四是新增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且材料齐全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场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五是新增规定“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彰显我国行政复议国际影响力为深入参与全球治理,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彰显我国行政复议国际影响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新增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复议,委托律师代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委托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国籍或者注册登记证明”。二是新增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三是新增规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复议,参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完善行政复议的程序规则为完善行政复议程序,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方法,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先行告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及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申请期限自被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二是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采取现场或者听证的方式进行审理。”三是完善行政复议证据规则,规定:“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关的证据,应当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需要调取相关证据的,应当按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为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保障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职责,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认真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决定。”二是明确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规定:“上级行政机关认为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决定撤销该决定,同时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三是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提出审查建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依法应当由其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提出审查要求。”总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我为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适应改革完善国家行政体制和应急管理体系新要求,彰显我国行政复议国际影响力等方面的内容。这些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